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通知》(市委组发〔2018〕60号)等规定,因工作需要,为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9名。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为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9名,其中镇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名、镇原县教学研究室4名、镇原县招生考试办公室2名、镇原县信息技术教育中心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镇原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镇原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具备指导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能力;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年龄(以干部档案记载为准)、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5月1日;
7.具备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服务期(试用期)内人员、工作时间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照公告要求的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选调考试。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1.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0日- 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2.报名地点
镇原县林水大厦六楼609室(县人社局事业股、干部股)。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全日制学历及在职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2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电子版(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不超过50KB);
(2)《镇原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所在单位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报名);
(3)《干部任免审批表》、参加工作文件、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规违纪行为证明;
(4)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或岗位聘用备案表;
(5)报考001、002、003岗位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定期注册页)。
所有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法规、政策理论水平,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经汇报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专班同意后,可按有关规定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人际交往、教育业务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统计并公布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并形成考察报告。要突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如考察对象不符合选调条件,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镇原人社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配合实施;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公开选调招考的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下岗位,取得高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原则上可以报考,但选调后只能聘任到招考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5.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安全保密等制度。对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认定并按程序及时作出处理;
6.参与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报名后,应保持通信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发布的选调工作信息。因本人通讯不畅或未关注选调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7.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工作全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8.本次选调笔试、面试等关键环节全程录像,存档备查;
9.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934-7163993
县人社局:0934-7126262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4-7139908
附件:
1.附件:镇原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x
2.附件:镇原县教育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镇原县教育局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