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青年群体提供实践锻炼平台,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个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
02招聘岗位及人数

点击图片发大查看
03招聘对象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学年在校生(毕业证签发日期2年内,无就业经历记录);
2.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
04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已参加过其他单位见习或领取过见习补贴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05见习待遇及限期
1.生活补贴:每月发放见习补贴 2330 元,按月足额发放;
2.保险保障:见习期间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0 元 / 人 / 年),不享受社会保险;
3.见习期限: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之日起计算,期满自动解除协议。
06招聘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线上报名结合
现场报名: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卫生院人事科(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正街280号);
线上报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 763955475@qq.com,邮件主题注明 “岗位名称 + 姓名 + 电话”;
2.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9日止。
07报名所需材料
现场报名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线上报名提供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及学籍证明报告。
08其他事项
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东溪镇中心卫生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帅老师
联系电话:023-81713700 、1502311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