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关于募集就业见习单位和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泾川县面向社会公开募集就业见习单位和招募见习人员。见习单位需为本地合法企事业单位,提供3-12个月技术性岗位,并保障不低于2080元/月的生活费及意外险。见习人员招募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集中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常年受理。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提升青年实践能力与就业竞争力,根据省、市就业见习工作相关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募集就业见习单位、征集见习岗位、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见习单位(岗位)

(一)申报条件

1.单位范围:本县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经营、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2.管理能力:愿意履行见习管理责任,有专职人员负责见习管理工作,能按比例配备见习指导老师。

3.岗位要求:能提供3—12个月见习岗位,岗位具一定技术含量或实践操作性、符合劳动安全规范。

4.待遇保障: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月)的见习生活费,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申报材料

1.《泾川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泾川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2.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申请报告(内含单位简介、见习管理制度、见习岗位设置及待遇情况)。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就业培训中心) 提交材料;

2.审核:人社部门实地核查、评估认定;

3.公示发布:认定后纳入见习单位库,统一发布岗位。

二、招募见习人员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职、技工院校)、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长期失业未就业青年。

(二)报名材料

1.《泾川县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2.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

3.2寸照片

(三)见习待遇

1、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按季度发放)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岗位培训、实践指导、见习期满见习鉴定

三、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期:2026年4月20日—2026年5月20日

常年受理:逾期可随时申报、分批审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中心)

联系电话:0933—3323936

五、其他事项

1.见习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2.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出具见习合格证明,优先推荐就业。

3.见习单位可按规定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县人社局按照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000元就业见习补贴。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和广大青年积极申报、踊跃报名!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泾川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docx预览

附件2:泾川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xlsx预览

附件3:泾川县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doc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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