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科发〔2026〕6号)相关要求,现面向全区公开招募2名“特聘农技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
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五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植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四是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五是“三支一扶”计划涉农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相应农业专业技术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在甘州区种植达到一定规模、具有示范带动效果的种植大户,以及具有特殊技能或获省、市、区级表彰的优秀种植能手可适当放宽条件);
5.常年在甘州区内居住,年龄在5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人员;
(3)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特聘农技员招募程序。
1.个人申请:凡有意报名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甘州区农业农村局五楼508室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2.技能考核:若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组织开展面试考核。面试由区农业农村局特聘工作专家组组织实施,基本程序为:一是个人陈述与农技推广工作相关经历;二是展示过往工作成果或业绩;三是专家现场提问。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面试确定初步人选,报局机关备案后,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甘州区农技推广中心组织对拟聘人员开展考察。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我区农技推广特聘服务人员,由甘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合同,服务协议期限为一年。
四、服务任务。
1.建立新品种、新技术、绿色示范观摩基地,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生产样板、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并取得明显服务效果;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提升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服从全区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工作安排。
五、服务补助
特聘农技人员一经聘用,须保证服务满一年。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每人每月1800元,绩效工资700元/月;绩效工资由单位按月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核发放。所需资金从甘州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中列支,不涉及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人事劳动关系问题。
六、服务期管理
甘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和管理工作,以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与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服务效果开展综合绩效考核,并制定《特聘农技员管理办法》。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10月16日
报名地址:甘州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电话:0936-8212469
附:2026甘州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甘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9日
附件1
甘州区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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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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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籍贯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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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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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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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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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或 学习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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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承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签名: 年月日 |
资格 审查 意见 |
经审查,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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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农 技 中 心 审 核 意 见 |
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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