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出现部分空缺,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民政局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民〔2021〕59号)和《建瓯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瓯委社〔2025〕10号)规定,拟递补部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入体检名单,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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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成绩 |
资格复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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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刘** |
服务高校毕业生期满转社区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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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余** |
服务高校毕业生期满转社区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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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 |
2509200468 |
71.64 |
合格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上班时间。公示后一个星期内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空缺名额将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电话:0599-3615891(上班时间)。
备注:1.《关于印发〈南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民〔2021〕59号)第七条:持续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自愿留在社区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县(市、区)应当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
2.《建瓯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瓯委社〔2025〕10号)第八条第四款:本次储备递补人员50名,所有未被录取的报名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列入储备递补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未通过的除外),用于2年内(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41人)岗位空缺递补。递补发生时,仍按本《公告》确定的程序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
中共建瓯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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