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为38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9周岁(在1987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应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解聘、解除证明。
(四)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六)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2026年8月1日(含当日)前:
1.常住户籍在宁德市的报考者;
2.宁德市内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的报考者;
3.在宁德市区居住一年以上的报考者(以居住证时间为准)。
(七)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资格或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退役军人学历要求可放宽至中专。
(八)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九)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历学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福宁北路66号)一楼5号窗口报名。联系人:蔡先生,咨询电话:0593-2837710(8:00-12:00,15:00-18:00)。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报考人员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报考有“其他要求”(如职称、资格证等)的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报考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