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新城分公司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委托三明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行政人员,现就招聘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共1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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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编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岗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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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行政人员(党务) |
1人 |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 (2)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本岗位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 “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 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参加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尚在服务期满后 2 年政策期内的人员,可同等报考本岗位; (4)需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
02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6年9月15日至2008年9月15日期间出生);
(五)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热情,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必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2.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对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以及因违纪违规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企业工作的其他人员;
7.其他不符合录用体检相关标准和岗位履职要求的情形,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企业工作的其他情形。
03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考试、体检、复审、拟聘人员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才网”(https://www.smrcw.org.cn/)和“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
2.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3.报名要求:
本次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以邮箱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报名邮件主题为应聘单位+姓名+岗位,应聘人员须提交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证明(所在党支部开具)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等相关电子材料,参加“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扫描件。相关材料打包后投递至邮箱:295526521@qq.com。
报名时,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
(三)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网络报名后,将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核的结果将以网站公告的方式告知。
(四)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需本人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26年9月24日(时间为8:00-12:00,15:00-17:30)前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一路青少年宫A座13层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方可参加考试;未进行现场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1.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达到3:1开考;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招聘报名时间;
2.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按笔试成绩1:6比例进入面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将通过网站公告方式另行通知;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成绩计算
1.成绩计算标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进行计算。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选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6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6倍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2.同分判定标准
总成绩出现2个及以上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造成体检人选超过招聘人数时,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列。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已经录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复审
1.在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考录比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期间,因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招聘资格,根据情况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无经商办企业证明、县级以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证明、公安机关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的无失信情况证明;
2.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招聘资格。逾期未提供资格复审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九)公示
拟聘人选将在“三明市人才网”(https://www.smrcw.org.cn/)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04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在该职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三明市人才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未及时关注相关考试信息造成报考人员错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联系人:刘先生,咨询电话:0598-8258388(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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