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民政局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民〔2021〕59号)和《建瓯市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瓯委社〔2025〕10号),经过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将合格拟聘用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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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准考证号 |
体检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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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
合格 |
服务高校毕业生期满转社区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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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
合格 |
服务高校毕业生期满转社区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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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
2509200468 |
合格 |
25年储备递补人员 |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即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上班时间。公示电话:0599-3615891。上述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派遣至社区工作。
中共建瓯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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