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派往法庭)及司法宣传人员各1名,要求专科以上学历、38岁以下,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4日现场报名。

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聘用制书记员1名(派往人民法庭工作);

2.聘用制司法宣传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经常居住地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5.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7.报考聘用制司法宣传人员岗位的,须具有一定的新闻媒体从业经历。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烈士及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具有刑事犯罪、司法或行政拘留记录的;2.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4.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有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于2026年6月1日—6月4日(9:00-12:00,15:00-17:30)自行前往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1号楼703办公室)填写《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交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后报名。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现场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等环节随身携带身份证。

四、考试

采取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测试

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需自备)。测试方式为看打,测试时间为10分钟,每分钟准确录入字数80字为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共测试两次,取成绩高的一次。测试结果现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测试时间:2026年6月5日上午10:00测试地点:梁平职教中心(机场路区委党校往火车站方向的公路左侧)

特别提示:请参加测试人员于2026年6月5日09:30自行前往梁平职教中心大门口集合签到后,统一按指定路线前往测试教室,测试结束后再按指定路线离开,不得随意乱行。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与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从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两者相加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如无合格人员,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

总成绩=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选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体检由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等规定实施,主要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其中,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固定合同期限为7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报考聘用制司法宣传人员岗位的签订《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此次招聘结束后1年之内,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或聘用制司法宣传人员出现空缺,原则上可以从此次报名参考的合格人员中,依照前述相应规则进行补充聘用。

八、工资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任职年限,岗位等级共分为“三级九档”,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3档、2档、1档,中级3档、2档、1档,高级3档、2档、1档,试用期满合格的定为初级3档。

聘用制司法宣传人员基本工资、福利待遇等按有关政策文件及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执行。

九、咨询方式

联 系 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3-53367616

报名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红桂路16号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9小时前
下一篇 9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