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提升我局党建工作水平,加强非公领域党建,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现面向社会招聘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中共(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强,熟悉和热爱党建工作,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有办事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六)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周二)起至9月17日(周四)下午18:00止;
报名邮箱:sqrsjdj@126.com;邮件请用“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
联系电话:65368204。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上传《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扫描件,学历证明扫描件,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根据报名表择优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对报考人员发送的邮件电子档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招聘流程,审查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面试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审查
根据面试测评,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组织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重要社会关系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八、试用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录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专职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薪酬待遇,参照《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相关标准执行。
本简章由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信息表
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办公室
2026年9月15日
附件
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
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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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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