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招聘公告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现面向社会及2026届应届生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招聘科技创新、财务监管、国际合作等11个岗位,报名时间至2026年6月14日17:0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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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隶属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航天航空工程科研与实施,对地观测系统建设与运行保障,对地观测技术咨询、专业培训与国际合作,对地观测数据服务与产业化推广,近地小行星监测预警体系规划论证、总体设计和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近地小行星防御演习演练等职责。中心面向航天科技创新发展、航天重大专项深化论证和航天强国战略需求,围绕空天领域国家重大科技工程、国家空间基础设施卫星工程、空间科学卫星、新技术试验卫星、小行星监测预警、太空资产运营维护、太空交通管理、航天国际交流合作、商业航天发展等,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研究和重大工程组织实施以及卫星综合性应用等,是实现工程、技术、应用融合发展的科研骨干创新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及2026年全国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热爱空天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中共党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对象

(一)科技创新岗1人。

(二)财务监管岗1人。

(三)国际合作岗2人。

(四)航天工程总体设计岗1人。

(五)小行星监测预警岗2人。

(六)小行星体系仿真岗2人。

(七)地面应用岗1人。

(八)太空交通管理岗2人。

(九)安全审查岗1人。

(十)标准研究岗1人。

(十一)通信研究岗1人。

具体岗位设置请扫码下载《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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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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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17:00截止(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重大专项工程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二维码附后),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名称+姓名+报名表;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命名方式:岗位名称+姓名+证明材料;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收到报名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社会人员相关材料应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我中心电话或邮件通知。

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笔试。(三)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测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面试。主要考察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进行排序,按照入围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6: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存在同分情况,一同进入面试。不足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有关事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汇总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拟进入考察体检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指定的北京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根据中心指定的机构进行心理测试和背景调查。

中心将对人选进行考察,主要核查个人档案,并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学业水平等方面,对考生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或未通过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经中心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五)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通过招聘公告发布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六、回避

在公开招聘人员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公开招聘有关工作,过期不予受理。

应聘人员应对所有填写和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取消资格。

未通过资格审查和未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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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聘用报名表.docx

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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