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所内外继续公开招聘职能部门负责人3人,欢迎符合条件人员应聘。
一、招聘岗位
综合办公室主任1人、科技处处长1人、研究生处处长1人,均为正处级岗位。
二、岗位职责
1. 综合办公室主任
负责综合办公室全面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研究所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文书、档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科普、公车调配、医务室等综合事务管理。牵头负责研究所重大活动组织和重要文稿撰写;负责公文批转;负责科学传播工作;负责安全保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化和网络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科技处处长
负责科技处全面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科技项目、合作、成果转化等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科研管理相关制度建设、发展规划编制等文件、报告撰写;负责科研绩效评估;负责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协调;负责重要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重要所地合作和成果转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研究生处处长
负责研究生处全面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研究生(包括留学生)及科教融合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研究生相关制度建设及相关文件、报告撰写;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负责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学科建设与质量评估;负责研究生思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条件
1.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附件1);
2. 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竞聘综合办公室主任的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竞聘科技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的应具有生命科学相关领域博士学历学位;
3. 在中层副职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具有中层正职任职经历,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4. 竞聘科技处处长的,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并熟悉科技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熟悉研究所科研方向和承担项目情况;
5. 为人正直,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担当意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以及分析策划、组织协调与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6.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55周岁(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 身心健康,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8. 符合植物所应聘岗位的其他聘任条件。
四、聘任形式及待遇
事业编制岗位聘用,合同管理,相关待遇参照国家、中国科学院和植物所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1. 自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填写《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申请表》(附件2),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应聘岗位+现工作单位+学历+专业+姓名”。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17时(以收到申请表电子版为准)。
2. 应聘者须提供以下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申请表》(附件2),并在申请表最后“应聘申请人签字”处亲笔签字;能证明本人符合任职条件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任职证明等材料);北京市户口证明材料。
3. 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初选合格者参加面试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10-62836065
E-mail:zhaopin@ibcas.ac.cn
附件:
1. 党政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
2.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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