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接收高校毕业生相关规定,经我中心研究决定,拟接收刘**、崔**到我中心工作。现对拟接收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13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以通过来电等形式实名反映问题。
监督电话:010-59116139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9号院4号楼
邮政编码:1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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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或 原工作单位 |
学历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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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业务所 工程师 |
崔** |
女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博士研究生 |
网络空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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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发展所 工程师 |
刘** |
女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博士研究生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