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2026年乡村振兴就业见习人员公开招募公告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开展2026年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助力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6〕93号)文件要求,为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服务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6年太湖县乡村振兴就业见习人员公开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稳就业工作部署,立足太湖文都乡…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开展2026年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助力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6〕93号)文件要求,为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服务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6年太湖县乡村振兴就业见习人员公开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稳就业工作部署,立足太湖文都乡村发展实际,聚焦乡村治理、特色农业、文旅产业发展需求,引导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返乡实践锻炼,畅通城乡人才双向流动渠道,为全县乡村全面振兴储备青年人才力量。

二、招募计划与岗位设置

经各乡镇申报,县人社局联合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审核,2026年我县共征集核定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岗位29个,分为两大类:

(一)乡村基层就业见习岗位

岗位派驻至全县各行政村,主要协助开展村级政务服务、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宣传、网格化管理、乡村治理辅助等基层公共事务工作。

(二)乡村创业助理见习岗位

岗位派驻至我县精品民宿、乡村合作社、农创客经营主体、特色农业产业园、文旅业态经营点等,主要负责品牌运营、电商销售、文创策划、文旅活动策划、农产品包装推广等工作。

三、招募条件

离校2年内(2025届、2026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同时须满足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够适配基层岗位工作要求;

4.服从属地乡镇统一管理调配。

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名下存在有效工商注册登记且未注销;

2.毕业后办理过就业登记、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记录;

3.已落实正式就业、升学、出国、应征入伍等去向;

4.此前在省内、省外参加过任何批次就业见习;

5.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毕业证书;

6.境外院校毕业,未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

四、报名方式

1.报名平台:全省统一线上报名,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www.ahggzp.gov.cn)填报信息。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6日9:00—8月15日24:00,逾期系统关闭,不予补报。

3.填报要求: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学历、专业、联系方式、就业困难类别等信息,每位报考人员仅限填报1个太湖属地岗位。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报名及见习资格。

五、资格审核与岗位对接

县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文旅体局开展线上资格核验,审核结果按岗位属地分发至对应乡镇人民政府。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出招募计划时,同等条件下,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家庭毕业生优先录用,其次按照网上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选,全程不设置笔试、面试等竞争性选拔门槛。未匹配到意向岗位且本人自愿的,由县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统一调剂至本县其他有空缺岗位的乡镇或乡村经营主体。各乡镇确定拟录用见习人员名单后,统一报送县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集中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上岗组织管理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见习主体,与见习人员签订《乡村振兴就业见习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见习人员、乡镇人民政府、村级/经营主体、太湖县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各留存一份备案。

1.上岗材料:见习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并签署见习诚信承诺书;

2.体检安排:乡镇可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安排见习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

3.对保密有特殊要求的见习单位,要单独和见习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乡镇人民政府为岗位管理主体,统筹行政村、经营主体做好日常考勤、工作安排、问题处置,不得无故单方解除见习协议,依法保障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2.见习人员须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保密管理要求,服从岗位日常管理;个人确需终止见习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乡镇主办单位书面报备。

八、见习待遇保障

1.见习期限:3—12个月,由乡镇与见习人员协商确定。

2.生活补贴:每月基本生活补贴标准2000元,由县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按月统一拨付至见习人员社保卡/银行卡。

3.保险保障:县人社局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统一按照人均不超过100元标准,为全体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乡镇、经营主体可额外配置商业医疗保险。

4.食宿安排:见习人员食宿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或协调解决。

5.见习鉴定:见习结束后,根据见习人员需要,结合见习期间日常表现和履职能力情况,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见习鉴定证明,注明见习时间、见习岗位及有关情况,为见习人员求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依据。

九、有关事宜

业务咨询:太湖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6-4181026

地      址:太湖县龙山路200号

附件:

1.2026年乡村基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docx

太湖县2026年乡村振兴就业见习人员公开招募公告

2、2026年乡村创业助理见习岗位信息表.docx

太湖县2026年乡村振兴就业见习人员公开招募公告

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7日

2026年乡村基层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docx

2026年乡村创业助理见习岗位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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