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度含山县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结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详见附件。
二、进一步检查(复检)及补检事宜
1.对需进一步检查(复检)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由含山县委社会工作部另行通知。不按时报到并参加检查的,视为主动放弃,进一步检查(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含山县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治理室提交书面复检申请。
3.补检未检项目,补检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宜
(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2026年度含山县社区工作者招聘体检结果

咨询电话:0555-4958910(县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含山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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