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濉溪县2026年城区学校面向乡村教师公开遴选公告》规定:“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现将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核减情况公告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0561–6079977 0561–6076703(县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1–6091158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濉溪县2026年城区学校面向乡村教师公开遴选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濉溪县2026年城区学校面向乡村教师公开遴选工作专班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