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拓展校院企人才流动共享渠道,根据《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绍兴理工学院工作驿站的通知》(绍市人才办〔2026〕12号)精神,依托绍兴理工学院设立高层次人才工作驿站(以下简称“人才驿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进站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驿站定位
人才驿站是由绍兴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与绍兴理工学院共同打造的校地共享人才平台。驿站聚焦“双向对接、以用为本、产教融合、服务地方”导向,打通校企人才双向流动通道,支持绍兴市内企业、科研院所的高层次人才以兼职合作形式进站,开展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成果转化、团队共建等工作,不转移人事关系、保留原单位工作身份,助力区域产业与教育协同发展。
二、学校简介
绍兴理工学院是202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绍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前身是2000年创办的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校坐落于绍兴镜湖科教园区,占地1000余亩,现有30个本科专业,拥有省级一流专业、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多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
学校坚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定位,围绕绍兴低空经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支柱与新兴产业,构建10个“1+N”专业群,建有腾讯云互联网学院、哈工海渡机器人学院等多家产业学院,以及东盟经济研究院、绍兴市文化产业研究院等市级智库平台,是区域产业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
三、招聘条件
申请进站人员应为在绍兴市范围内自主创办企业或在市内企业、科研院所(含共建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从事创新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愿意到绍兴理工学院兼职合作,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以下人才类别之一,且在近五年有较为突出的学术业绩、创新成果:
1. 《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
2. 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
3. 取得重大创新或产业化成果,经“一人一策”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
(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四、相关待遇
(一)编制保障。聘用人员可申请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二)社保缴纳。绍兴理工学院根据聘用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工龄等信息,按相关政策规定为其核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并负责缴纳聘用人员在站期间的单位部分社会保险。所需经费在绍兴理工学院人才专项经费中统筹支出。
(三)经费支持。绍兴理工学院为聘用人员提供每年6万—10万元的人才培养和科研奖励等经费支持,并按照学校财务制度管理使用经费,特别优秀的可“一人一策”确定支持金额。
(四)平台开放。绍兴理工学院各类教学科研平台向聘用人员开放,聘用人员经申请可加入绍兴理工学院各教学科研团队或学科团队,并参加相关学术活动、指导学科建设等。
(五)职称评聘。聘用人员可申请参加绍兴理工学院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具体条件按照绍兴理工学院各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规定执行。
(六)成果奖励。聘用人员可以绍兴理工学院在编在职教师身份参与各类课题、成果奖项的申报或发表相关学术成果,超额完成聘期工作任务部分的学术成果可同等享受绍兴理工学院有关科研成果奖励政策。
(七)其他事项。聘用人员不享受绍兴理工学院在编在职教师其他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高层次人才绍兴理工学院工作驿站常年受理申请,并根据申请情况按下列程序择优录取。
(二)申请审核。经所在单位及属地人才办同意后,申请者向绍兴理工学院相关二级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1)提交《高层次人才绍兴理工学院工作驿站聘用人员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佐证材料,相关二级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申请所需佐证材料:
1. 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人才类别证明材料。
2. 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组织测试。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测试,然后提出初步的在站期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材料报送绍兴理工学院人事处,人事处负责材料审核确认。
(四)学校审定。绍兴理工学院人事处与申请者进行对接,商议在站期间的工作任务与相关待遇。绍兴理工学院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议定并核准申请者在站期间的工作任务与相关待遇。
(五)审核备案。经议定核准后的拟聘用人员报市委人才办审核备案。
(六)体检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绍兴理工学院人事处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且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进站。
(八)办理手续。绍兴理工学院与拟聘用人员及所在单位三方签订《高层次人才绍兴理工学院工作驿站聘用人员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并办理进站相关手续。
六、其他说明
人才驿站在站期限一般为5年;聘期届满业绩突出的,经重新审核备案后可申请续聘,续聘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学校对进站人员实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违反协议、学术不端等情形的,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协议,办理出站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高层次人才绍兴理工学院工作驿站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学校官网:https://www.zsit.edu.cn/(“诚聘英才”栏目)。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群贤中路2799号绍兴理工学院(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5396070 联系人:张老师
绍兴理工学院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