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邵县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新邵县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面向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间2月24日至26日,地点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新邵县社会工作事务中心为县委社会工作部所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新邵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流动调配、借用抽调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党办发〔2017〕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5.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调计划

新邵县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见《中共新邵县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职位表》(中共新邵县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满一年;

3.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公开选调对象: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4.工作服务年限未满或者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任职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5年2月26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2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

报名及考试咨询电话:0739-3666998。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的与选调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采取考试前初审和考察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资料原件(相关表格需单位盖章),报考人员要对填报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选调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则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三)面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领取面试准考证及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共同组织实施。选调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者,按全日制学历高的优先。

1.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调动。

2.考察。考察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意见。

在以上体检、考察程序中,若因不合格、不符合要求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按成绩排名依序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试用。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对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六)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本次公开选调必须严格遵守新党办发〔2017〕8号)等文件精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9-3608760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739-3668125

六.其他要求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视情追究责任。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保持通讯畅通。报名人员须在整个选调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考试有关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工作组织者无关。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及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新邵县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附件:

1.中共新邵县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职位表

2.中共新邵县委社会工作部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中共新邵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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