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是海阳核电项目的业主单位,隶属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阳核电项目位于山东省海阳市,是山东省首个开工建设并建成投运的核电站,也是我国核能供热商用的开创者、核能综合利用的先行者。海阳核电项目厂址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和1台一体化小型堆,并预留两台核电机组扩建余地。一期工程1、2号机组是我国三代核电自主化依托项目,于2019年全面投运;二期工程3、4号机组于2022年7月开工,计划于2027年全面投运;三期工程5、6号机组与一体化小型堆示范工程于2022年9月取得开展前期工作许可。
具体要求
01
招聘岗位
招聘总法律顾问或副总法律顾问1人
02
基本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秉公尽责,严守法纪,职业操守良好;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等法律相关资格资质者优先;
3.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熟悉法律和合规管理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合规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无遗传病史的;
5.(副)总法律顾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需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通过CET-4、CET-6者优先。
03
总法律顾问
系统内应聘:应具有担任相当于集团公司总部处长、高级主管(或二级单位部门正职、总监)职务1年及以上法治岗位任职经历,同层级正职岗位任职不足1年的,应具有担任相当于总部副处长、主管(或二级单位部门副职、副总监)职务累计5年及以上法治岗位任职经历。
系统外应聘:应具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担任正处级及以上职务2年及以上法治岗位任职经历,正处级任职不足2年的,应具有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累计5年及以上法治岗位任职经历;或具有担任法官、检察官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担任过国有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10年及以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经历;其他类型企业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04
副总法律顾问
系统内应聘:应具有担任相当于集团公司总部副处长、主管(或二级单位部门副职、副总监)职务2年及以上法治岗位任职经历,未满2年的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法治岗位任职经历。
系统外不招聘副总法律顾问岗位。
05
禁止应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投制度等规定的其他禁止性和回避情形;
2.曾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
3.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
5.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6.其他不符合要求,影响入职的情形。
招聘流程
简历投递→简历筛选→综合测评→结构化面试→体检→综合审议→考察→发放录用通知
报名方式
01
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24:00。
02
报名途径
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下载并填写附件:《山东核电有限公司社会人才招聘简历表》,发送至公司招聘邮箱sdhdxyzp@spic.com.cn,邮件主题和附件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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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有关要求
除《应聘简历模板》外,应聘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招聘邮箱: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论文或专著、培训及获奖证书、取得重大工作成果证书等。
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信件寄送。
2.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上传材料,并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对于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每名应聘者根据自身工作经历填报1个岗位。
4.咨询电话:郑老师,0535-387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