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批员工公开招聘的公告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涵盖物业服务、绿化管理等。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5日,需提交相关学历、工作证明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注册资本480万,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国有企业。公司地址位于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物业服务;绿化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活动;综合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

公司致力于探索、发展现代物业管理及商业运营,秉承“丰富美好生活”的企业精神,为广大客户、员工创造通往美好之路。目前,公司在管项目28个,主要对西华大学宜宾校区、电子科技大学宜宾园区、四川大学宜宾园区、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成都工业学院宜宾校区、西南交大宜宾校区、西南大学宜宾校区、三江成外、市科创中心、东部产业园、综合保税区、李庄康养中心、科技馆、大学科技园、科教•公元π、科教•三江峯荟、天原等项目开展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工作。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诚信廉洁,遵纪守法,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三)具备应聘岗位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且亲和力强。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及相关证书要求:国内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以取得电子或纸质证书为准,考核合格但正在申领过程中的无效)。

(七)工作年限:报考者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日,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视为满1年)。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八)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为1979年3月19日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为1974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以岗位表(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批员工公开招聘的公告附件)为准。

(九)政治面貌: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在面试前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党员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存在回避关系的;

8.被市属国有企业辞退未满五年的;

9.与前用人单位签署有竞业限制协议且竞业限制期尚未届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与背景调查(或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5日18:00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应聘者将电子版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附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询证明(学历查询证明)、资格证书、报考岗位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等相关资料)压缩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ybkhwyhr@163.com。

2.现场报名。可直接到公司提交本人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及相关证件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国兴大道沙坪路7号宜宾市科技创新中心D1-A座14楼行政部办公室。

3.本次招聘中,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仔细填写信息,及时上传或提供相应材料,避免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1)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2)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3)同一个应聘人员同时填报多个招聘岗位的;

(4)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审查合格后的报考人员将于笔试前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一经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不存在禁止报考的情形作出承诺并承担责任。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在收到补充资料的短信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资料补充,逾期未补充完整将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信息。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即在招聘过程中或录用后若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漏报、瞒报、谎报、虚报信息,或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已录用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资格审核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测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1.笔试测试(占比40%)

(1)笔试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3)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开考岗位,若部分岗位确因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在本批次的招聘,相应报考人员可以在限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自愿放弃。

2.面试(占比60%)

(1)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名单。以下两种情况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

①末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②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笔试导致符合面试条件人员不足1:3比例,则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由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女性因身体原因需推迟的,须提前告知),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背景调查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符合岗位相关任职条件。背调人员应在接到背调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背调授权。若超过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

如拟聘用人员的背景调查报告存在风险警示的,公司有权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七)讨论决定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程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研究认为不适宜聘用的可取消录用。

经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并与拟聘用人选协商达成一致情况下,可对照招聘岗位降低岗位层级录用,不得提级录用。

为保证人员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升招聘的科学性、一致性、规范性,原则上不进行岗位调剂。

(八)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背景调查(或考察)情况,原则上按综合得分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社会举证举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公司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二)报考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三)若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入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赔偿金,同时保留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力,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开展招聘或培训服务,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制作复习题、模拟题等复习资料。对于社会上有关市属国有企业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六)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科教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1-3600616

监督电话:0831-3601099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表》

2.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批员工公开招聘的公告附件1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表

序号

用人单位

单位

性质

岗位名称(岗位类别)

需求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代码)

岗位职责

其他

资格条件

薪酬待遇

备注

1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宜宾科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国企

客户服务主管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1.负责制定客户服务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客户服务组日常管理工作;

3.拟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制定年度客户关系维护活动计划,加强与客户间的沟通,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5.受理客户投诉、定期将收集的客户意见建议反馈至领导;

6.负责与外包方等相关部门的交流,保持良好公共关系;对项目外包服务质量进行督查,定期向领导汇报;

7.负责监督客户服务组所需物资的申购、入库、出库工作;

8.负责相关费用收取,并负责与财务核对帐务;

9.协助公司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不断改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

10.负责各部门间日常工作对接。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

2.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3.具有1年以上物业客服管理工作经验;

4.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组织能力。

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2

工程主管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1.统筹负责项目的设备巡检、运行、维护工作;对设施设备房的标准化建设及管理;

2.负责对工程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高员工工作技能和服务意识;

3.定期检查服务区域工程系统的运行状况和各工作版块的质量记录情况;督促工程人员建立设施设备台帐清单,并定期督促、检查、更新;

4.每月进行能耗统计分析,并提出有效可行的节能方案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5.负责设施设备年检及计量器具等的检测、校验工作;

6.制定设施设备改造、技术革新及隐患问题的解决方案,报领导审批;

7.负责严格控制工程维修备品及物料,做好消耗记录及备品物料的申请。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

2.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证;

3.具备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1年以上物业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同岗位工作经验10年以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放宽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含),学历放宽至中专。

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3

客户服务

3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1.负责项目前台业务咨询办理;

2.负责重要来访、参观的接待相关工作;

3.负责各类会议的会务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项目办公后勤服务管理;

5.负责卫生监督检查,工程维修问题验证;

6.负责客户、项目档案管理。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

2.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3.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组织能力。

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工作经验10年以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放宽条件的,学历放宽至中专。

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4

工程维修

2

中专及以上学历

不限

1.保障项目电力系统、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并实施维护保养计划;

2.保障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处理项目给排水问题;

3.负责项目各入住单位/业主安全用电;

4.负责各设施设备房标准化建设,并按规范进行管理;

5.保障发电机正常运行,按计划开展维修保养;

6.弱电智能工程维修维护。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

2.中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3.持有特种作业电工操作证;

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工作经验10年以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放宽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含),学历放宽至初中。

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合计

7人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15小时前
下一篇 15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