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做好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自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自人社发〔2021〕12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将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公告如下。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丹桂街道办事处公益性岗位安置公告
为切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自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自人社发〔2021〕12号)文件要求,启动丹桂街道辖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一)用人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丹桂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地点:丹桂街道辖区。
(三)岗位名称:劳动保障协理员。
(四)安置人数:劳动保障协理员3名。
(五)工作内容:劳动保障协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工作等相关工作。
(六)工作时长: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工作要求和条件
(一)工作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
(二)安置对象和条件:在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3.0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在常住地社区办理了公益性岗位申请登记的,经常住地社区3次以上推荐就业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具备与岗位适配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优先。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申请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2.报名地点和方式:丹桂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自贡市华园街55号)现场报名。
3.相关要求:报名时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面试
1.民主评议:丹桂街道组织的面试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评议。
2.用人单位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由丹桂街道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经面试、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薪酬待遇: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自贡市最低工资标准(1970元/月),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丹桂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13-8209049
监督举报电话:0813-8225529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丹桂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9日
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