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西溪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自愿服从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一定文字基础,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沟通能力较好,勤劳肯干;
3.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4.其他符合岗位所需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编外工作人员:
1.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内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二年的;
8.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有其他不宜报考编外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西溪镇临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西溪镇人民政府315办公室。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等相关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招聘职数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358960718。
永康市西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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