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程管理辅助岗位编外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工程相关专业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户籍或常住地在温州。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至14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报名表等材料。经资格审查后组织面试,择优聘用,待遇按区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工程管理辅助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相关专业。

5.原则上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在温州市。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8日—4月1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将报名相关材料以电子形式(主题标明“姓名+手机号码+应聘”)发至邮箱:812297634@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证书(扫描件)。

(3)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面试

1、经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四、公示聘用

经面试后择优聘用,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后按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有关工作制度统一日常管理。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排后名次人员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龙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所有,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录用人事标准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7-86967001

附件:附件: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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