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宁波市精神病院(市民康医院)公开招聘临床医师1名,拟聘用人员公示中,要求内科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7日起)。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5年9月12日)规定的程序,市精神病院(市民康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下列1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单位

拟聘

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专业

学历

学位

备注

市精神病院(市民康医院)

临床医师

黄**

1999.09

内科学专业

研究生/硕士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09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026.08取得住院医师规培证书)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或机关纪委反映。

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74-89184252,联系人:褚老师

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74-89184250,联系人:卜老师

3.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内容具体。

宁波市民政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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