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北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执法辅助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
2.热爱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服务意识良好,具备较强沟通协调能力与团队协作意识,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及岗位工作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报考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2.户籍:具有宁波市常住户籍;
3.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经资格审核通过,统一进行笔试、面谈、体检后择优录用。具体办法:
(一)报名
1.时间: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8日(工作日受理,9月5日、6日周末不受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北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309办公室(北仑区新碶街道恒山路78号),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574-86782777。
3.要求: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
(二)笔试、面谈
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笔试及面谈,择优录用。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最新修订版)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组织政审,政审合格,确定拟录用人选。
(五)公示、录用
1.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北仑人才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录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不转个人档案)。
3.新招录人员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后待遇按照《北仑区交通运输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北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本网站所转载内容的源网站以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网站所有者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有侵权的行为,请及时与客服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并配合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