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司法雇员22名。
报名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考条件
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 未受过党(团)纪、政务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 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
7.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时间截至2026年9月3日;
8. 报考人员户籍以2026年9月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 配偶、父母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7. 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实行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发布于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oshan.gov.cn;萧山人才网:https://www.xshr.com 等平台。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
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6年9月3日9时—9月11日17时。
网址:https://www.xshr.com(萧山人才网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然后选择岗位,开始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1.报考人员只注册不报名、不缴费的,报考无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资格审查时,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9月14日9时—9月16日17时。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或国外院校的,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6年9月17日9时—9月18日15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初审。
因招聘岗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有关人员另行通知改报。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17时。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6年9月19日9时—9月21日15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为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9月21日15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萧山区人民法院(北干街道金城路477号)1008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10月9日9时—10月11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及资格审核
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素养、综合知识和法律知识。
2. 专业技能测试:需进行听打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考生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合适的输入法。
3.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7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计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对面试人员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报名填报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进面。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面试主要考查面试者的综合素养以及与岗位适应度是否匹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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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10%)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的方式,汇总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及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将在萧山法院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报考者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或者招聘环节中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岗位相关疑问咨询电话:0571-89616814;
2.网上报名、缴费确认、网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本次招聘拟录用对象全部录用完毕后,根据一年内出现减员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可按照考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5比例范围,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确定补录人选,在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招录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
(五)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被录用的司法雇员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但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本公告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