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单位编外招聘公告,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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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拟聘岗位 |
最高 学历 |
最高学位 |
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 |
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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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 |
女 |
1996年4月 |
审判执行辅助文员 |
本科 |
学士 |
南阳师范学院 |
8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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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孟** |
女 |
1998年1月 |
审判执行辅助文员 |
研究生 |
硕士 |
浙江理工大学 |
88.50 |
2、公示期至2026年9月4日。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3、咨询、反映电话:0571-86577877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