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东港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正常开展,东港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壹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记录;
2、年龄男性不大于58周岁(在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大于在48周岁(在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食堂工作岗位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校生;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到2026年9月3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东港街道办事处4楼417办公室(东港康腾路36号)。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参加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地点为东港街道办事处(东港康腾路36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应聘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履行聘用手续。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80-309510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港街道党建办(组织人事口)负责解释。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2026年东港街道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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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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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历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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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学历 毕业学校及专业 |
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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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工作人员 |
健康状况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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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地址 |
移动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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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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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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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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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 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本人愿意服从岗位安排。 报考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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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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