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街道招聘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工作人员公告(一)

为保障东港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正常开展,东港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壹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记录;2、年龄男性不大于58周岁(在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大于在48周岁(在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身体健康,能胜任食堂工作岗位要求;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校生…

为保障东港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正常开展,东港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壹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违纪违法记录;

2、年龄男性不大于58周岁(在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大于在48周岁(在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胜任食堂工作岗位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在校生;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到2026年9月3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东港街道办事处4楼417办公室(东港康腾路36号)。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参加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地点为东港街道办事处(东港康腾路36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应聘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履行聘用手续。

四、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80-309510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港街道党建办(组织人事口)负责解释。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东港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2026年东港街道工作人员招考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全日制学历 毕业学校及专业

毕业 时间

在职学历 毕业学校及专业

毕业 时间

报考岗位

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工作人员

健康状况

政治

面貌

户口地址

移动 电话

居住地址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招聘公告的报考条件。如有不实,弄 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本人愿意服从岗位安排。

报考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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