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派遣至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工作,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指标
康复技术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能服从医院安排。
2、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岗位要求:具有康复治疗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士)及以上职称。
4、仪表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0日-9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20。
2、报名地点: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人事科205办公室(具体地址:杭州湾新区名仕路148号),联系电话:63909953,联系人:蔡女士。
3、报名时须随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同时提交贴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的附件:报名表(见附件1)。
4、本次招聘为紧缺岗位,若报名并通过审核的人数不足岗位指标数3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及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限额内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以语言表达、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采用公共题问答形式。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予以递补。根据折合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慈溪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六)聘用及管理
录用人员与慈溪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用合同的或不能按时来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享受用工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报名无效。未被录用者,材料代为保管,恕不退还。
2、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考试通知的,视为放弃。
附件:慈溪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附件:报名表
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