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招聘托养服务工作人员1名,派遣至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者除需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17:00止。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扫码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一寸证件照1张、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工作日到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1号楼702-2
联系电话:0578-2153332
(2)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可将报名表(扫码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照片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设为“报名岗位+姓名”)至邮箱ganyi@zfsc.com。
报名表二维码

(3)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面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仅作为考生入围面试和面试阶段考生成绩并列时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按面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视情况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方式: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与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工作。
五、福利待遇及其他
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劳务派遣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浙江省对外服务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