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浙大科技园”)于2000年成立,是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开发、建设和运营的主体。
浙大科技园根植“浙江大学创新源头、浙江国资场景资源”双浙优势土壤,面向高校科研院所、政府机构、企业等组织,以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为理念,深度融合“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贯通“源头创新-概念验证-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加速”科技创新发展全链条,围绕以概念验证中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科创飞地等为载体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高新技术产业加速及辐射区域发展的科创服务,构建“融合创新全要素、服务企业全周期、贯通产业全链条、赋能科创全过程,擘画科创新生态”的科创全生命周期赋能体系,支撑浙大控股集团打造高能级科创赋能平台。
因业务拓展需要,浙大科技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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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任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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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管理部(法律事务办公室) 产业服务运营岗 |
1名 |
1.场景创新办公室组建与运营。牵头组建并运营浙大科技园场景创新办公室(工作组),以公司总部园区为基地,协同公司各分园、资源对接中心、概念验证中心等业务单元,整合内部资源,推动场景合作项目高效落地。 2.龙头企业场景合作拓展。主动对接外部行业龙头企业,以及浙大科技园优质毕业企业,挖掘真实业务场景需求,推动园区科创企业开展技术验证、产品测试与联合创新合作。 3.各类场景资源对接与落地。对接省、市、区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产业联盟等各类场景资源,以落地为导向,推动园区初创企业在真实场景中获得产品与服务验证机会,帮助企业获取订单。 4.场景会客厅建设与运营。负责打造并运营浙大科技园“场景会客厅”,策划组织场景大赛、场景对接会、供需见面会、产业链沙龙等品牌活动,搭建常态化、高频次的交流与合作平台。 5.孵化服务价值实现。以帮助初创企业获取真实订单为核心目标,通过场景对接、项目撮合、专业服务等方式,提升对园区企业的服务深度与业务价值,实现孵化服务的价值转化与可持续发展。 6.国家级平台资质运维。负责统筹公司总部园区国家大学科技园与部级孵化器申报与绩效考核工作,同时做好公司各分园孵化器、小微园等平台资质申报与运维的支撑。 |
1.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类、理工科专业优先; 2.40周岁及以下,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年龄要求; 3.具有孵化器/加速器运营管理经验或投资经验或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服务经验优先; 4.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与商务拓展能力优先,熟悉浙江大学创新创业体系与资源者优先; 5.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团队协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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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事业部 条件保障岗 |
1名 |
1.负责总部园区建筑设施、公共设备管理,做好综合管理成本分析与控制,落实工程维修及相关项目的采购管理; 2.负责总部园区消防、治安等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监督指导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防止各类群体性事件和其他重大不良事件的发生; 3.负责监督指导园区物业管理、酒店配套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园区后勤保障平稳有序; 4.做好与属地主管单位的沟通交流,做好相关安全等工作传达与落实,开展园区公共安全、交通安全、常见传染病防护及节能减排等工作; 5.协助做好相关后期保障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安全工程、土木工程、自动化等相关专业优先;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条件优秀者可放宽年龄要求; 3.具备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管理或第三方安全生产咨询经验优先;有园区、企业或多业态管理经验者优先; 4.熟悉园区或工程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优先; 5.中共党员优先。 |
二、招聘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和市场竞争意识,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工作业绩较好;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
4. 遵纪守法,勤勉尽职,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 近三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6.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7. 接受岗位调剂。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评估筛选、组织考察、会议研究、任职等程序进行。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将浙大科技园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符合报名条件有关资料发送至liuzhitong@zju.edu.cn。报名人员对所填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下一环节相关事宜。请应聘者保持联系方式真实有效、通讯工具畅通。对未入围人员,恕不再通知。
(四)面试:面试由初面和复面组成,具体以通知安排为准。
(五)人选考察:按照考试成绩排序,经浙大科技园公司党组织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六)其他事项: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浙大科技园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浙大科技园刘老师,联系电话:0571-88980637
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