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公开招聘3名协管员,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1日17:30止,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后择优聘用。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协管员岗位3名,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

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不良记录(包括征信记录、违法违纪记录等)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后,择优聘用。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21日17:30止。应聘者须如实填写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并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ohcgzf@163.com邮箱。(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88581789)

2、资格审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入围人员携带个人相关证件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3、面试:面试采取“多对一”面谈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察: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列入考察人员如实填写附件2《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录用审批表》,征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察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按排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5、聘用: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后一个月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其他: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四、工作待遇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温州市瓯海区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聘用后签订不低于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2、本公告由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81789

4、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若出现编外岗位空缺的,可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员。

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8月17日

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wps

附件2: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录用审批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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