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鄞政办发〔2020〕87号),及招聘公告(2026年7月17日公布)要求,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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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用人单位名称 |
岗位 名称 |
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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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 |
社区医生 |
吴** |
男 |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5日
监督电话:0574-55662912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