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面向退役军人)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退役军人招聘机动分队执法辅助人员1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35周岁以下。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至8月7日,通过邮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拟面向退役军人招聘执法辅助人员1人,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要求

1、要求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名额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户籍

要求

性别、年龄及其他要求

招聘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岗位

职责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机动分队执法辅助人员

1

户籍

不限

男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及以后出生),要求为退役军人。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街面执法管理相关工作

备注:年龄、学历、退役军人身份等报名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8月。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7日。

2、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务必附上一寸照片),以word文档格式,附上身份证、学历证书、入伍证、退伍证等岗位要求的材料和纸质版报名表(需本人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2148865428@qq.com。请务必将邮件标题设置为”招聘岗位+姓名”。未按要求发送报名邮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3、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人员,统一通知考试事宜。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

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经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

(四)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五)递补规定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宜录用、招录结束一年内提出离职的,均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其他事项

1、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将视情延长报名时间。若延长报名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仍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2、聘用以后薪资待遇根据江北区相关规定执行。

3、报名咨询电话:0574-87220423、87359591联系人:文老师、王老师。(工作日8:30-11:15,14:00-17:30)。

4、在各招聘环节中,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除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外,将不再发布通知。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未接听、联系方式错误、无法接通等导致未能及时传达考试通知的,视为放弃。

5.拟聘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8月3日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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