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公告相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流程,下列人员为拟录用派遣制驾驶员,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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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籍贯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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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章** |
男 |
1993.10 |
汉族 |
浙江宁波 |
大专 |
1.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电话:0574—89180890。
通讯地址:宁波市松下街595号。
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明确具体的内容。
3.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0月23日起至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