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食堂工作,根据学校食堂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学校食堂员工和临时员工若干。
应聘要求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能吃苦耐劳,服从分配,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食堂员工
男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有学生食堂工作人员优先,身体心理健康,住在瞿溪街道附近优先。
福利待遇: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月薪4000元,正式聘任后月薪4800元左右,工作日供餐,不安排住宿,工作期间享受社保,暑假期间不享受社保。
临时人员
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学校工作或企业食堂工作人员优先,身体心理健康,住在瞿溪街道附近优先。
福利待遇:试用期1个月,工作大概时间段为,7:00-10:30,11:30-14:00和17:00-19:30,每个时间段工资40元,包午餐和晚餐。
为不须缴纳社保的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应聘办法
应聘者到瓯海区瞿溪华侨中学(瞿溪街道崇文路3号)传达室,填写《瞿溪华侨中学食堂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并上交身份证等复印件。填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上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1:00。
应聘人员名单需通过公安部门审查,符合面试要求者,学校食堂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