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
1 |
综合辅助岗位 |
魏** |
男 |
2003.10 |
温州理工学院 |
财务管理 |
大学 |
管理学 学士 |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1-86093363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二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