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9月18日发布的《浙江省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2026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信息,经报名、资格审查、试讲、综合面试、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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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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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学科研岗 |
A22-26-32 |
刘** |
女 |
1977.04 |
神经科学 |
研究生/博士 |
教授 |
公示时间:从2026年10月19日到2026年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校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4-88839024(校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74-88839032(校人事处)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纪检监察室
邮编:315500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