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6年3月10日)规定,因考察对象自愿放弃,在相应职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现将递补人员予以公布(见下表):
|
招聘岗位 |
姓 名 |
|
|
宁波市精神病院(市民康医院) |
影像科医师 |
姚** |
递补人员的体检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递补人员于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8:15前到宁波市民政局(宁东路835号)一楼西侧信访办公室,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当日要求空腹并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宁波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