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6年3月10日)规定的程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第二批确定下列1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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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单位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职称及执业资格 和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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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 |
法官助理 |
叶** |
女 |
1994.12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
研究生法学博士 |
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7.08)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10月9日起至19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4-87009545,联系人:陈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