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国企委派财务负责人2名。现将有关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区属国有企业委派财务负责人2名,委派财务负责人由区财政局(国资办)统一招聘、统一委派至区属国有企业,具体招聘工作由杭州市上城区国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招考公告将通过浙江人才网(https://www.zjrc.com),及“上城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者可登录相关网站查看具体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不良从业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金融等相关专业;
6.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26年10月8日9:00至10月23日17:00,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形式,应聘人员请提供①《报名登记表》(见附件)、②本人免冠2寸彩照一张、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⑤从业资格证书、⑥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历年社保,任职经历需提供任职文件或单位证明等佐证材料)、⑦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上材料以电子形式发送至:scgkgs@163.com;
2.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且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初试的时间和地点。未达到面试比例则相应核减岗位。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纸质版,所有复印件在当天交给资格审查人员留档,原件查验后归还本人。
①《报名表》本人签字版;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相关职业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⑥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历年社保,任职经历需提供任职文件或单位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
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并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后,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
面试包括初试与复试。每轮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每轮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初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初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面试对象。若合格分以上人数不足既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复试。
1.初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相关专业知识。经初试面试小组评分后,确定进入复试人员。
2.复试:进行职位相关性面试,考察应聘者的职位匹配度。经复试面试小组评选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复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在指定医院、指定日期前完成体检。如复试面试小组认为人选均不合适的,该岗位人选可作空缺处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未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应聘。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复试面试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六)考察
体检通过后,由复试面试小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的,由复试面试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七)公示、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经复试面试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城财政”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范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区财政局(国资办)统一委派至相应国有企业任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2.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附相应课程表单。
咨询电话:0571-8950077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