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并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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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门 |
招聘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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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部 |
安保人员 |
陈** |
男 |
1990.06 |
/ |
职业高中/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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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发展处 |
保健科医生 |
邹** |
女 |
1984.03 |
临床医学 |
本科/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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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发展处 |
保健科医生 |
饶** |
女 |
1982.03 |
临床医学 |
本科/无 |
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28日到10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纪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7-86699361
通信地址:浙江省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纪委
邮政编码:325035
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