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8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按照“招录结束后一年内,省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开展补充招录”的有关规定,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以下人员为拟补充录用司法雇员并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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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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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 |
000007705908 |
男 |
1997.06 |
大连艺术学院日语专业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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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
000007706002 |
女 |
1997.10 |
湖北商贸学院 财务管理专业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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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
000007705919 |
女 |
1996.10 |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函授)专业 |
本科 |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9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督察室或组织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电话:0571-87055825、0571-87055359。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5号
邮政编码:310012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