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单位编外招聘公告,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1、人员信息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拟聘岗位 |
最高 学历 |
最高学位 |
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 |
总成绩 |
备注 |
|
1 |
姚** |
女 |
1996年11月 |
审判执行辅助文员 |
本科 |
学士 |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
82.00 |
上一位放弃入职 |
2、公示期至2026年9月21日。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3、咨询、反映电话:0571-86577877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