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1名(劳务派遣),要求40周岁及以下、大专以上学历、C1驾照及5年以上驾驶经历,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至9月22日,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劳务派遣)。

(一)招聘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5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2.能适应长途出差,具备专业的驾驶技巧,有5年及以上驾驶经历,有C1驾驶证,熟知驾驶与车辆相关的知识和法律;

3.具备基本的车辆故障判断能力;

4.熟知年检、保险等程序的办理流程;

5.无车辆驾驶安全责任事故;

6.曾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从事相关工作的优先考虑,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9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9月22日。发送报名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驾驶员+姓名”)到报名邮箱,附报名表,邮件地址:zjypjc@163.com。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面试资格的确定:招聘单位经讨论研究,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二)面试

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查档、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1:1比例确定查档对象,组织开展查档工作并组织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无精神疾病史。

(四)聘用

聘用人员采用编外合同制管理,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咨询

薪资:应发4000‑6000元/月。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咨询。

电话:0571-8977500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其他事项

附件:附件-浙江省药品检查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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