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发展需要,特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员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招聘岗位:精神卫生医师1名(派遣)
招聘要求:(1)45周岁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精神医学专业;(2)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应变能力,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好的服务态度,能够吃苦耐劳。(3)身心健康,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规培证书。
工作内容:为市级三甲医院项目点提供服务。
待遇:面议
工作地点:海曙区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3日
公司根据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筛选、面试,体检符合要求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岗位缴纳五险一金。
简历投递邮箱:dfpq@nbohrs.cn;请先投递简历,注明XX应聘XX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