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决定面向202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202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宁海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年龄放宽至43周岁(1982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报考A类岗位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2027年(含2025年、2026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及国(境)外留学归国(境)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期间毕业),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要求相符。
2.报考B类岗位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2027年(含2025年、2026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及国(境)外留学归国(境)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期间毕业),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要求相符。
3.报考C类岗位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2027年(含2025年、2026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及国(境)外留学归国(境)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军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期间毕业),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要求相符。
“国优计划”研究生可按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应的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7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取得原单位同意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计划
共招聘教师4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7年宁海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与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1.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9时至2026年11月13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海县教育局面向202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添加基本信息进行报名。请考生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或发现不符招录条件的,无论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一律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时获取的报名序号。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信息。如有重复报名,工作人员初审时以该考生最后一次填写的信息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否则视作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11月14日9时至20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或再次报名
时间:2026年11月15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6年11月16日9时至2026年11月17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意: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如缴费确认的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酌情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拟取消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若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在公布取消指标次日9时至16时,向宁海县教育局提出书面改报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改报申请的视作放弃改报。因指标取消且无法改报或放弃改报的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与资格复审包含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四个部分。
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11月19日9时至2026年11月21日9时15分。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海县教育局面向202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11月21日,考试地点在宁海县内,具体时间、地点和笔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养,内容主要包括招考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及相关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等。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在规定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
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在宁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宁海县教育局分站教师管理版块公布。
3.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或面试当日对拟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如下:
(1)《2027年宁海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研究生、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27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仍未毕业的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4)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6)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考生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表、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原件按上述顺序叠放备核。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因资格复审未通过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
4.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在面试当天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5.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
各招聘学科岗位,均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宁海县教育局分站教师管理版块公布。
(三)签约、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
2.签约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由宁海县教育局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宁海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教育局、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到宁海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报到时间2027年7月1日—15日(工作日),不按时报到的,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解除原聘用(劳动)合同;2个月内未解除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3.宁海县教育局审核拟聘用人员档案,如符合招聘条件,报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4.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
5.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身体原因等)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不服从分配的,届时予以解聘。
6.202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在2027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予聘用;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在202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2027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届时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必须在2028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学段学科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见招聘计划“其他要求”栏),否则届时予以解聘。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7.若发现被聘用人员存在与报考条件不相符,或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已签订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待遇
按事业编制教师政策规定执行。
五、递补规定
(一)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均在本次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二)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的,均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宁海县教育局分站教师管理版块公布。
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宁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宁海县教育局分站教师管理版块(http://www.ninghai.gov.cn/col/col1229705256/index.html)。
联系电话:0574-65259628、65259627、65206010
监督电话:0574-65259620
宁海县教育局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