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镇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因学校发展需要,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镇海中学(含甬江校区)事业编制教师5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镇海中学创建于1911年,坐落于美丽的东海之滨,宁波甬江口岸。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校园环境古朴幽雅,管理理念科学先进,办学质量享誉省内外,是浙江省首批现代化学校。
镇海中学甬江校区位于北仑区小港街道,是宁波市委、市政府为放大镇海中学优势、助力甬江科创区集聚创新要素的重大工程,与镇海中学实行统一管理。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确认、教育教学素养测试评估、课堂实操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进行聘用。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教师职业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价值追求,有志于投身教育事业,有继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愿。
2.具备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愿意并有能力承担基础学科教学或学科竞赛辅导以外的学生活动及心理成长指导工作。
3.符合报考学科专业要求的2027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岗位专业要求详见第三大点),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应届毕业生要求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截至2029年7月31日),逾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再聘用上岗。2025届、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符合上述对象相关条件的允许报考。
4.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的在职教师,任教三学年及以上(截至2027年8月),并有地市级及以上教学业务比赛获奖。具有副高专业职称以上教师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在职教师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证书(以本人已取得的最高层次职称证书为准),专业不作要求。
5.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现为事业编制教师的,需出具所在学校同意的报考相关证明或辞职报告。
6.202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7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历届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须在2028年1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填写《宁波市镇海中学(含甬江校区)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如高校期间荣获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荣誉、获得各类奖学金、竞赛等奖项及在职期间获得地市级以上名优称号,竞赛奖项的,在邮件中可附上证书原件或学校出具证明的图片文档,同时将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中所列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压缩打包(压缩包以“姓名+学科”命名),发送到学校邮箱:zhzxjszp@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7日17:00。
(二)资格确认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资料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通过。学校对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后,进入测试环节。
如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则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三)测试
通过资格确认的应聘者将收到相应的电子邮件,并需根据邮件要求及时回复,准时参加测试(未按要求回复邮件者将不再另行通知并视作放弃)。
测试分学科专业测试、教育教学素养评估和课堂实操测试三个部分。
1.学科专业测试
学科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满分120分,学科专业测试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8的比例确定入围教育教学素养评估环节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如遇分数相同的,则同时入围。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学科专业测试。
2.教育教学素养评估
教育教学素养评估形式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包括教育教学理念、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心理素质、才艺特长等),满分120分,72分合格。
教育教学素养评估不合格的应聘者不进入课堂实操测试环节。
前两项测试总成绩=学科专业测试成绩的50%+教育教学素养评估成绩的50%。
3.课堂实操测试
根据前两项测试总成绩,岗位招聘计划数4人以下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课堂实操测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岗位招聘计划数4人及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入围课堂实操测试人员(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如遇分数相同的,学科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为入围对象,若学科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同时入围。入围课堂实操测试人员有放弃测试的,在前两项测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课堂实操测试形式为上课或试讲(说课),该环节主要考察和测评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包括专业知识、课堂教学、操作技能等)。课堂实操测试满分为120分,72分合格,课堂实操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4.总成绩计算方式及签订就业协议书
总成绩=前两项测试总成绩的50%+课堂实操测试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预签约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的,课堂实操成绩高者为签约对象。若每项成绩均相同,则需加考,加考形式另行通知。学校与签约对象及时签订就业协议书。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拟录用者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
(四)体检
体检人数与录取岗位数按1:1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教师职业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的签约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用人员核准手续。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待人事档案审核完毕后,于2027年7月份办理事业聘用手续。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不能在2027年9月30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其他事项
1.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前,其档案资料必须接受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如发现个人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如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是否在报考该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递补由学校讨论决定。如需递补,经学校讨论上报后,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决定。
3.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相关工作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相关工作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4.拟录用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按相关规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房改政策等情况,不愿清理的取消录用资格。
5.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6272378。
6.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87655。
宁波市镇海中学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