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山婺剧研究院演职人员招聘岗位核减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江山婺剧研究院招聘演员及演奏员,部分岗位核减,初试于2026年9月15日举行,考生需携带材料原件并提前报送伴奏。

根据《2026年江山婺剧研究院演职人员招聘方案》及相关规定,本次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工作已结束。结合报名实际情况及招聘开考比例(1:2)要求,现就岗位核减、考试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核减情况

按照招聘方案规定,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

演员岗位1(性别限男)原计划招聘5名,实际报名2人,按1:2开考比例核算,核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为1名。

演员岗位2、演员岗位3、演奏员岗位报名人数均达到开考比例要求,招聘计划不作调整。

二、考试有关安排

(一)初试时间:暂定2026年9月15日上午9:00开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到达考场报到,迟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地点:江山婺剧研究院小剧场(江山市鹿溪北路305幢)。

(三)携带材料:考生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全部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等,供现场资格复审。

三、伴奏报送要求

演员岗位考生和演奏员岗位考生可自行准备伴奏。如需使用伴奏,请于考前1天(即2026年9月14日17:00前)将伴奏文件发送至婺剧院招聘资料邮箱:1004193101@qq.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伴奏”。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无自备伴奏,考试现场不再接受伴奏。

四、考场物品配备说明

(一)考场统一提供

1.基础音响设备、话筒、伴奏带播放设备;

2.大件打击乐等通用乐器;

(二)考生自行准备

1.报名全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2.演员岗位:彩扮服装、表演道具等个人表演用品;

3.演奏员岗位:个人演奏乐器(大件打击乐除外);

4.其他个人表演所需相关物料。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只准报告抽签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手机及其他电子通讯设备入场后统一集中保管,中途使用按作弊处理。

(三)初试合格者方可进入复试。

(四)后续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山婺剧研究院负责解释。

江山婺剧研究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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