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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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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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
基层辅警1 |
陈** |
男 |
浙江工商大学 |
工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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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
男 |
金华职业技术大学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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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 |
男 |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
应用电子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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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辅警2 |
金** |
男 |
浙江宁翔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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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3日起到2026年9月5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56996013;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联系电话:63366036。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2026年9月3日